我恨我痴心 (二之二)
繼續未完的故事。
W回來後因為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了(她的家人已把她的床霸佔),而且「送到上門」都給人彈回頭亦真太丟臉,她唯有轉到國內工作。
一年多後,她在自稱「追求者眾」的情況下喜歡了一個國內男同事。
她主動接近他、追求他,送禮物給他問他可不可以讓她當其女朋友。
那男子「婉拒」了,但W沒有放棄,繼續送禮、致電給他、噓寒問暖。
一陣子後,W又再問他,可不可以當其女朋友。
這次男孩子說需要些時間考慮,W答應了,可是每天窮追猛打問那男的甚麼時候有答覆。三數天後,W發難說他一不跟她在一起,一不以後不要見面,那男的只好答應她的請求。
翌日,她主動拖了他的手,衷心享受幻想中被她形容為「像公主一般的」幸福感。
而且已在憧憬跟眼前人結婚後的生活……
這次,我信W遇到的他不像上一個那麼壞。
我猜他會比較有良心。
所以,我選了2007年5月21日為期限。
至於那是甚麼的期限,嘿嘿,別裝蒜了,你們一定明白的。
有興趣的話,你也可以猜猜,算是考考眼光。
按:有讀者可能納悶,行運超人也是女人,為什麼對W的「遭遇」不表同情呢?Well, sorry, 平生最討厭蠢人,世界定律是弱肉強食,她蠢成這樣子,有男人肯騙她也算相當不錯了,怎樣看,都不能責怪拋棄她的人吧。
Labels: 生活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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