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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ugust 21, 2007

氣煞人的稅制

超人收入不高,而且家中有老有嫩,不怕失禮說句超人一向繳交的稅款都微薄得很。
去年結婚後今個財政年度首次以「已婚人士」身份報稅,一向選擇 personal assessment 的超人不以為意,以為今年稅款應該差別不大。
誰知……
收到稅單後足足用粗口怒罵香港政府罵了三十分鐘!
%&!#^%&^#$!)$^!!
原來因為老公收入比我高很多,我們如果合併報稅的話稅款會更高,可是如果不合併報稅的話,超人自己則不可以選擇 personal assessment……
oh my god!
於是超人家中老嫩的 allowance 用不到,租金收入卻要交16% property tax!
真是頂政府個肺!
簡直就是打劫乞兒!
可恥!
賤格!
現在收租所收的到租金既要包管理費,又要包差餉、地租,加上給新租客的免租期、經紀佣金,還未計算租客可能欠租「走佬」、留下水、電、煤雜費「蘇州屎」給業主清繳,那個「全包」的租金七除八扣後業主收到的實在很少。政府還要收「全包」租金 16% 的物業稅,對業主來說簡直是「打劫」。
現今社會很多夫妻都是財政獨立,各自工作各有支出。超人付給老爸老媽的「家用」都是超人自己賺回來的,那些供養父母的免稅額超人全數應得,不讓我選擇 personal assessment 簡直就是歧視!
現下超人的頭號敵人就是稅局,此仇不共戴天,超人必定不停媽叉佢、咀咒佢,哼!哼!哼!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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