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time goes by...

Wednesday, June 18, 2008

一代巨星

梅艷芳遺產爭奪案暫告一段落。
梅媽媽覃美金輸了,法官判梅艷芳的遺囑有效。也就是每月給梅媽媽7萬元生活費,其餘則分別給梅艷芳的姨甥、侄兒作教育基金,物業則送贈梅艷芳的好友劉培基。直至梅媽媽死後,遺產會捐給妙境佛學會。
一直覺得梅艷芳的人生頗坎坷。
誠然,名與利,她很年輕便擁有。
但輝煌的成就背後,內心仍有很多或缺。
她一生渴望被愛,但嘗到的總是失望。
梅媽媽有多愛她的女兒,有多愛她的兒子,我不評論。
自懂事以來便知道梅艷芳是紅星,一切太理所當然,沒想過一個年代擁有一顆巨星並非必然的幸福。
她離去後,看著電視台重播又重播梅姐參加新秀的片段,這才明白,這就是大家稱讚她不可多得的才華。
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只有她,站在新秀比賽的台上,舉手投足,像是她自己的第二十場紅館演唱會。
明星風采,原來應該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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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s:

Blogger 大BB said...

紅都唔一定幸福
健康最緊要
不過佢的一生應該幾精彩

希望jay jay 都身體健康~

6: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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