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time goes by...

Friday, October 05, 2007

跟岸本老師鬥長命

岸本老師的「火影忍者」愈發愈多支節。
白眼、寫輪眼還沒說完,又有極度屈機的萬花筒寫輪眼。
萬花筒的迷團未解,又來一個大有可能比萬花筒更屈機的輪迴眼!
主線發展支節、支節發展更多支節,眼前的事情「未解決」時空又轉移到從前……
網友們都說這樣下去,不知道自己死之前能否看到結局。
唉,不又是那一句嘛:跟岸本老師鬥長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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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October 04, 2007

祝賀六叔萬壽無彊

雖然有江湖傳聞說六叔的壽辰是以舊曆計算,正日應為十月十四日。不過,禮多人不怪,既然是為超人敬重的六叔賀壽,早點也沒相干。
六叔熱心公益事業,尤其在教育方面捐出龐大的資金,做福社會、不求回報。
近年成立的邵逸夫獎更是每年捐出三百萬美元以表揚三個諾貝爾獎沒有涵蓋的範疇內有卓越成就的學者。
除了以獎金作為鼓勵之外,超人更加欣賞的是由於六叔擁有無線這個電視王國,所以因利成便,每年都會製作節目,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向觀眾介紹得獎學者的學術成就,解釋那些深奧的理論和科學理據如何發展成造福人群的科學探索。
六叔老當益壯,百歲高齡仍能關心社會和管理業務,魄力實在令人佩服。
雖然超人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作為從小看TVB長大的「逸夫書院」畢業生,在此衷心祝賀六叔福如東海、壽比南山,老如松柏,壽與天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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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October 03, 2007

忽然一周年……

剛過去的中秋節剛好是超人結婚一周年的日子。
本來沒打算抒情一番的,但看了超妹的 blog 很感動,也就抒情一下吧。
結婚後的這一年,很多朋友見到超人的問候語是:「X 太,婚後生活點呀?」
Well,超人倒也真的感覺不到婚前婚後的生活有很大改變。
除了調侃之外,其實沒甚麼人會稱呼超人為 X 太。
而且我們二人本來就住在一起,所以早已過度了一些新婚朋友面對的所謂「同屋共住的磨合期」,生活習慣上的差異彼此早有共識。
唯一較大的分別也許是出信的時候下款由「Miss」改為「Ms」吧,反正只有政府部門才會這麼認真看待兩者的分別。
其他的,都差不多。
其實兩個人相處,相互的影響是慢慢浸淫出來的,也不是以結婚作為一個指標,發展出甚麼驚天動地的變化。
我們走在一起以來,彼此都知道對方為自己有所轉變。
正如超妹所言,我們有很多不同,但慶幸能夠和而不同。
超人逐漸相信,我們正正因為不同,才能和諧共處。
超人是個隨時隨地都可以冒火的人,老公的好脾氣,對我來說像外太空生物一樣嘆為觀止,超人也不好意思對著外太空生物開火。
老公是個不善表達的人,超人的侃侃而談,對他來說像上天賜予的神跡,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可以安心交給這個「友誼小姐」。
當然兩個人的生活不可能沒磨擦,但是我們骨子裡感激和欣賞對方,問題就比較容易解決。
即使問題解決不了,一覺醒來發現自己還是不想因為小事傷害彼此感情,也就不會讓風波愈鬧愈大。
有朋友問過超人跟老公的感情算不算是熱烈的愛情。
超人反問究竟如何謂之「熱烈的愛情」?
如果細水長流不算,享受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的幸福也不算,那麼,超人大概一生都不會感受到甚麼勞什子熱烈的愛情。
對超人來說,愛情的定義永遠不會是為了對方不惜一切、盲從對方、寧願犧牲自己令對方快樂。
「自己都不愛,怎麼相愛,怎麼可給愛人好處?」
要是對方眼看我委曲求全、痛不欲生都能無動於衷,這樣的所謂愛情,何苦?
如果兩者之間總有一人要犧牲,那就說明彼此欠了緣份。
這樣想,愛情可能不及日韓台劇那麼浪漫,也不及言情小說那麼動心動魄。
但說穿了,人生不是哄騙乳臭未乾的年輕人的偶像劇或愛情小說,悲壯激烈的感情不適用於這個年代。
我們,又不是王佳芝或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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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October 02, 2007

煙花漫天頭暈暈


十一國慶在家看電視直播維港煙花,不看還好,一看頭暈轉向。
乍見無記的主持不是往年長駐的鄧梓峰和楊婉儀,而換上了吳家樂、朱凱婷和葉翠翠,心下已經一沉。
換主持也都算了,只希望三人行行好,少說話多看煙花。
豈料連攝影師的技術都跟以往大為不同,一味的轉鏡頭,長鏡轉短鏡,短鏡轉長鏡,遠近鏡頭交錯,總之看得人頭暈眼花。
還有 out-focus 的情況也嚴重,煙花朦朦朧朧的,鏡頭亦經常「走漏眼」不是在拍攝著煙花,而是拍攝著黑漆漆的天空。
當現場的觀眾「嘩」聲四起、主持人不停叫囂著「好靚呀」之際,電視觀眾們根本甚麼都沒有看到!
再加上三位主持穿插說著一堆堆無聊話和「食螺絲」,實在令人難以忍受!
絕望之際轉台看亞記,這邊廂靜是比較靜一點,但畫面質素一貫地有待改善,而且攝影師的技術也好不到哪裡去。
亞記鏡頭常常會停在某幾幢商業大廈的反光玻璃幕牆上,於是觀眾要從玻璃倒影看煙花,真是何其「估佢唔到」!
現在的電視台是不是歧視看電視直播煙花匯演的人了?
下一趟煙花匯演如果不想看得頭暈眼花,或是錯過了一個又一個的精彩部分,超人是不是應該跟三十三萬名市民一起到維港兩岸「霸位」去?
香港,還真是個逼市民「上街抗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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